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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泽康所承办案件入选2021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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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 发表日期: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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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其中,泽康所钱国斌、高雪梅律师承办的“美的公司诉TCL中山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 钱国斌、高雪梅律师作为原告美的公司的诉讼代理人,通过制定严密、周全的诉讼方案,在庭审过程中积极主张权利及提出独到的法律意见,使法院采纳其诉讼观点,认定TCL中山公司构成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最终判令TCL中山公司向美的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案件基本信息】 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 案号:(2020)粤0604民初11072号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案情及裁判】 美的公司生产销售空调产品,其生产的空调产品使用“美的”系列商标及“无风感”相关技术。TCL中山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直播平台进行TCL柔风空调总经理直播品鉴会时,以现场检测的形式将其生产的“柔风空调”与其他空调产品进行比对,并对检测结果予以评价得出 “柔风空调”远比 “无风感”空调制冷效果好、“TCL柔风空调完胜”的结论,同时,在视频中不断使用 “友商(原告)连风都没了,制冷效果还在吗?”、“连个风扇都不如”等词句对空调产品进行评价。美的公司认为TCL中山公司在直播活动中对空调产品进行片面比对,并将相关内容发布于公众号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诉至法院要求TCL中山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法院认为,TCL中山公司在直播活动中进行的现场检测系在其单方控制下完成,相应的测试环境、测评产品的挑选过程等未作出详细的说明、介绍及披露,无法反映测试环境及测试数据的客观性,也缺乏证据证明TCL中山公司基于当下检测数据而得出相关产品性能的比对结论,故认定TCL中山公司在直播活动中针对其柔风空调与无风感空调所进行的评价系对商品的片面比对。该片面比对不正当扭曲相关信息,从而抬高柔风空调产品,使得TCL中山公司获得更多交易机会,构成虚假宣传,同时亦贬损了包括美的公司在内的无风感空调厂家的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综合考虑TCL中山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判令TCL中山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判决后,原被告服判息诉。 【典型意义】 本案系发生在直播营销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在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企业利用直播平台,通过直播形式对其产品进行宣传销售活动已成为一种主流的营销模式。本案判决明确了相关经营主体在采取直播营销模式进行直播测评时,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正当形式扭曲信息,或对他人的产品等作不真实、不全面的信息披露等。本案的认定及处理有利于规范直播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钱国斌律师 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专家 佛山法学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创始会员 高雪梅律师 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